2007年10月31日 星期三

罪與贖

罪與贖
文中提到Ekelund和Hébert(1992)提出一種詮釋,認為這是天主教在中世紀時,因為在「宗教市場」上出現新競爭對手,市場占有率受到挑戰與威脅,不得不推出新產品(煉獄說、贖罪說)來鞏固地盤。
主要的論點是:如果教徒能以「購買贖罪券」來減輕罪惡感,教會就可以讓「罪惡感的成本降低」;信徒只要花錢,就不會把罪惡帶入地獄,可加速進入天堂。贖罪劵的主要生產者主要是各大教派,一方面可以吸引更多信徒,二方面教會能增加許多收入。三方面可以減少其他教派與異教學說的威脅。
我認為他們的觀點是對的,像是羅馬古代的時候教皇的權力是比君王還要大的。有時候歷經改朝換代,戰爭,篡位或是外來的影響都會對一個國家產生新的衝擊。我想天主教就是一個顯而易見的例子,古時候的天主教徒去望彌薩的時候是不用帶聖經的因為他們都不識字,他們多半是低下階層只有僧侶還有主教那些神職人員才認識字,而且望彌薩的時候只有主教或僧侶
能夠讀聖經。他們相信上帝的旨意或是上帝的真理只有他們能夠傳達,所以當人們有事情
就會尋求神父告解。真不知道那是一個什麼樣愚蠢的時代因為他們養了一群文盲和愚笨的人
是很容易控制。我想在文章上說的很清楚他們推出可以減輕罪惡有可以吸引更多的信徒還能增加收入,他們是利用人的愚蠢對罪的害怕來牟取暴利難怪馬丁路德要改教。教會在想鞏固權力的情形之下收買人心又能賺錢真是一舉兩得。他們是為了想要掌握權力才出此策,因為有權力有人心有神他們就能為所欲為。
  但是教會在賣贖罪劵時是面對廣大的民眾需求者。同時可能會出現更多不知名的教會在賣贖罪劵,為了滿足廣大的需求者,使得不同階層的需求者有更多的選擇。贖罪劵時利用了人類心理上的自我安慰來讓人得到只要花錢就能得到心靈上的安慰。如果只要用更低的價格就能得到同樣的心靈上的安慰,有誰要付更高的價格來得到同樣的效用。
  東方的宗教裡,同樣也由於贖罪劵一樣的東西。每個大小寺廟地都會設一個香油錢的箱子是讓信徒行善積德,其作用不也同贖罪劵一樣。而在台灣的社會裡什麼時候開始燒一些紙錢或是金銀財寶。紙錢燒一燒神明跟魔鬼真的會收到我們的誠心誠意嗎?所謂"有拜有保佑,無拜就出代誌"

"有空就要多拜神明 做壞事的時候想說有保佑 也會比較安心
做壞一次 就要多拜一次 別在浪費時間 因為人類不知道何時才會悔改
無神的時候才能悔改
太慢了啦 來唷 大家趕快來拜 神明跟魔鬼根本沒什麼戰爭存在
有拜真正有保佑喔 你干知 你干知 你干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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